登录
注册
市内赛事-关于新明半岛举办“宫廷园林摄影大赛”的通知
关于新明半岛举办“宫廷园林摄影大赛”的通知
责编:老唐 作者: 发布时间: 2014-04-01 来源:台州市摄影协会网 点击:10641 次  【打印

新明半岛由台州市新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,位于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西路(与台州大道交汇处往西约1.8公里),是台州房地产界的标杆性作品。为了提高新明半岛的知名度与美誉度,推进社区文化建设,台州市新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与台州市摄影家协会合作举办“宫廷园林摄影大赛”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主办单位

台州市摄影家协会、新明半岛

二、拍摄内容

参赛作品必须为2014年4月10日至2014年4月27日在新明半岛三期“云水轩”园区内拍摄,作品以景观、建筑、人物(可自行安排模特)为对象,以“宫廷园林”为主题风格,每张照片中必须包含新明半岛建筑,符合新明半岛的品牌理念——“打造地产界的劳斯莱斯”,凸显出新明半岛作为“台州隐富藏贵之所”的高端品质。

三、参赛细则

1、本次摄影比赛,摄影家、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。

2参赛者需通过微信通讯录--添加朋友--查找公众号--搜索“新明半岛”或“tzxmbd”,关注新明半岛微信公众平台,发送“SYBM”字样(“摄影报名”缩写),至新明半岛微信官方账号对话框,收到报名确认短信后,于指定拍摄时间入园拍摄,当天参加“分享有礼”活动还可获赠纪念礼物(具体活动方式见现场信息); 

3、投稿方式:邮箱投稿

作者将满意作品(每人不少于20张,不多于30张)投递至活动专用邮箱 xmbdsy@sina.com 

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,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(以word文档形式),包括:作者姓名,通讯地址,邮编,手机,电子信箱、每幅作品的作品标题、拍摄时间、拍摄地点、创作说明等。投稿作品为jpg格式,像素不超过1000*1000。

无相关资料的作品,或重复投稿者,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。

4、本次比赛设两轮评选,首次评选由摄影家协会专家组成的评选小组,评选出符合要求的前50组作品,并给予“专业分”;

5、第二轮,自5月3日起,由新明半岛微信公众平台统一发送入选作品,提供微信转发,按自发布之日起一周时间记录转发次数,进而评定微信“转发分”;

6、最终以“70%专业分、30%转发分”为计分结构,合计每组入选作品的总成绩,依据分数多少依次确定最终排名,并于5月16日通过官方微信公布结果;

7、本次活动不退稿。对于所有入围复赛的作品,无论获奖与否,主办单位都有权在出版画册、举办展览、相关宣传中使用,并不再支付稿酬。

8、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作品拥有独立、完整、无歧义的著作权,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,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。

9、凡存在著作权问题,以及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,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、收回作品的奖品,并在媒体上通报。

四、奖项设置

获奖名次

获奖人数

奖品内容

一等奖

1

欧洲双人游

二等奖

2

APPLE苹果MACBOOK  AirMD711CH/A11.6英寸

三等奖

3

SONY微单A5000

入围奖

44

米兰时尚生活三件套杯

注:参赛者所获奖品如需缴纳税费由参赛者自理

五、其他事项

主办单位将适时组织采风活动,具体时间敬请关注台州市摄影家协会网站(www.tzphoto.org)。

凡投稿参赛者,均视为认真阅读和理解,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,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台州市新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新明半岛官方微信号:“tzxmbd”或直接输入“新明半岛”

咨询电话:0576-88608888(88506666)

 

台州市新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
台州市摄影家协会

2014年4月1日



返回首页 | 关于天下摄影 | 服务条款 | 广告服务 | 摄影互动 | 招聘栏目 | 友情链接 | 网站导航 | 版权所有
天下摄影交流群:一群:35765943    二群:176326500  人像群:90556132
Copyright © 2009-2014 台州市天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
浙ICP备12002614号 网站法律顾问:陈明律师